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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广州)

日本国旗
  • 所属洲:
  • 亚洲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800
  • 工作日:
  • 10-15
  • 停留期:
  • 15/30/90天
  • 入境次数:
  • 单次
  • 是否面试:
  • 委托代交
领区划分:广东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广州领区;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为北京领区;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为上海领区;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为沈阳领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为重庆领区;大连市为大连办事处;山东省为青岛领区
注意事项

1.大学教授为留学生的亲属做担保时:邀请人持“留学”在留资格在日居住,由所在学校的常任教授或准教授作身元保证人时,该教授或准教授在提交身元保证书及在职证明书后,住民票及有关收入的证明材料可免予提交。
2.日领通知,外国人做身元保证人时,担保人提供的在留卡,必须要3年的停留期才能做担保人,请知悉。
3.福建颁发的护照并且在福建生活居住的暂不受理。
4.日本所有类别被拒签,都必须半年之后才可再申请。 
5.
疫情期间,只受理以下情况:

日本探亲
1)探亲目的“短期滞在”赴日申请人中,身份为日本人/永住者二等亲以内的亲人以及定住者一等亲以内的亲人
2)处于家族分离状态且跟家人团聚必要性被认可的,且为“家族滞在”或“特定活动(仅限部分类别)”在留资格持有者

关于2等亲和1等亲的说明
二等亲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堂/表也可)、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有姻亲方面的嫂子、连襟等。
一等亲包括血亲的父母和子女,一等姻亲的岳父母、妻或夫。

日本探亲访友签证所需资料 打印所需资料
  •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3.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个人资料表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亲属名单表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广东,广西,海南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居住证复印件
    (2)①有效的社保缴费明细原件+②在短期内可以确认领取到居住证的办理回执(注:如仅提供社保缴费明细 无法入馆;如提供社保证明+居住证回执,仅能试送,领馆不一定受理。)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身元保证书原件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滞在予定表
    1.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纳税证明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名单表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担保人资质证明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如为日方公司社长,可提供[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三亲表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受付济证
    根据日本边境防控新措施,日本的接收责任者(日本邀请方)需要事先把指定省厅(原则上指的是管理接收责任者行业的 省厅。以下简称“行业主管省厅”。)规定的包含相关誓约书以及活动计划书在内的申请资料提交给该行业主管省厅,经行 业主管省厅审查后,取得「受付济证」(注)。
  • 个人资料表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亲属名单表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3.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身元保证书原件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滞在予定表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担保人资质证明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纳税证明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名单表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三亲表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 个人资料表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亲属名单表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3.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结婚证明资料
    1.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身元保证书原件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滞在予定表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担保人资质证明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纳税证明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名单表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三亲表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 个人资料表
    1.请务必双面打印,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字体清晰,该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商务申请表模板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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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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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3.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身元保证书原件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滞在予定表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担保人资质证明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纳税证明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名单表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三亲表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父母不随行委托书
    1.满18周岁以上可以单独成行。18岁以下必须有随行人,可与父母一方一起同行,若不与父母同行需由父母提供不随行委托书。
    医学出生证明
    1.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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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属名单表
    1.如实完整填写表格1份(亲属需为不随行的在大陆境内近亲亲属)
    父母不随行委托书
    1.若不与父母同行需由父母提供不随行委托书。
    护照
    1.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相片
    1.2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3.5cm×4.5cm)相片。(红底或蓝底照片不能使用,必须要白底照片)
    身份证
    1.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若过期,可提供身份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户口本
    1.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医学出生证明
    1.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居住证明资料
    1.当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地不同一省份,需提供居住证卡复印件或居住证领取凭证回执(需加盖派出所章)复印件。
    身元保证书原件
    1.加盖日方担保人印章
    招聘理由书原件
    1.加盖日方邀请人印章
    滞在予定表
    1.需注明详细的安排和计划,将每天的活动写上去(不能只写东京);注明日方联络人的所属会社、电话、名字;住宿酒店的名字、电话和地址(出发日期必须在送证日起计至少10天后)
    担保人资质证明
    1.需提供担保人的在职证明原件,[会社登记簿滕本]正本或营业许可证]的复印件
    担保人和邀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1.(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担保人及邀请人的全部住民票原件(需显示为世蒂全员)。担保人与邀请人的在留卡正反面复印件(担保人与邀请人为非正式日本籍需提供)
    纳税证明
    1.(记载有年收入的[纳税证明书]或[课税证明书]或附有税务署受理印章的[确定申告书控]原件1份;证明材料的各记载事项内容不得有任何省略,必须有上一年的纳税记录,且必须标明有“给与收入”的字眼)(不可以用源泉征收票代替)
    名单表
    1.两人或两人以上申请要出具名单表(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提供)
    三亲表
    1.去照顾小孩或看探望孕妇才需要此项
    双方关系证明材料(访友类型)
    1.如:①申请人和邀请人的合影。 ②信件(连同带邮戳的信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探亲类型)
    1.近三个月内办理的申请人与邀请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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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旅游签证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旅游电子签(上海)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44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旅游电子签(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44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旅游电子签(北京)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59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旅游五年多次(北京)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67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旅游三年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3年
  • 参考价格:
  • 79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旅游五年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5年
  • 参考价格:
  • 849

日本商务签证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商务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3个月
  • 参考价格:
  • 84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商务一年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一年
  • 参考价格:
  • 137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商务三年多次(广州)
  • 有效期:
  • 三年
  • 参考价格:
  • 1579

日本其他签证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旅游三年多次(北京)
  • 有效期:
  • 3年
  • 参考价格:
  • 649
日本国旗
  • 签证类型:
  • 日本在留资格(广州)
  • 有效期:
  • 根据《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批出
  • 参考价格:
  • 699
  • 工作日:
  • 10-15
  • 停留期:
  • 根据《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批出

日本机票参考价格(往返、含税+燃油附加费)

  • 往返城市:
  • 香港-东京(直飞)
  • 航空公司:
  • 香港快运航空
  • 参考价格:
  • 2100
  • 往返城市:
  • 深圳-东京(转机)
  • 航空公司:
  • 大韩航空
  • 参考价格:
  • 3300
因不同日期、出发时间段的机票价格浮动较大,以上报价仅供参考,具体以客服实查为准!实价查询

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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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探亲访友签证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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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驻中国使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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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532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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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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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4106971(护照、证明、户籍)
010-64106973(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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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使馆指定的代办机构申请、外国人个人申请);14:00~16:30(个人申请探亲·访友签证)
日本驻中国大使馆领事区域: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三、日本驻大使馆新闻文化中心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1号国际俱乐部饭店办公楼1、2楼,邮编:100600
电话:010-65322136/7/8
传真:010-65322139
电子邮箱:info@eoj.cn
阅览室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10:00~12:00,13:00~17:30,周六13:00~17:00(只限二层杂志阅览室)
留学咨询时间:
每周周一、三、四、五、六14:00~16:30

日本驻中国领事馆

一、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广州市环市东路368号花园大厦
电话:020-83343009(代表);83343090(领事、签证)
传真:020-83338972(代表);83883583(领事、签证)
工作时间:
领事、签证业务窗口开放时间:
签证办理:8:45~12:00;13:45~15:00(周六、日休息)
领事、签证业务窗口位于2楼,客人可由花园大厦1楼楼梯前往。
注:凡进入领事馆前,请向保安出示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如护照、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之类政府发行的身份证明或贴有相片的驾驶执照等)。
领事区域:广东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二、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上海市万山路8号
电话:021-52574766
传真:201-62788988
办公时间:9:00~17:30
各种证明的受理时间为上午至11:30,下午至15:30为止;
签证受理时间:9:00~12:00,发放时间:14:00~17:00
每周六、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日为休息日。
注:处于安保上的原因,对申请签证者进馆人数有所限制。
日本驻上海新闻文化处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2201号国际贸易中心3层
电话:021-62195917
传真:021-62195957
阅览室开放时间:10:00~17:30
办公时间:9:00~17:30
领事区域: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三、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街50号,邮编:110003
电话:024-23227490
传真:024-23222394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15;
护照、各种申请: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15~17:00;
签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6:00;
注:进入领事馆时务必持有护照(因故未持有护照者请持身份证);来馆时务必事先与领事馆电话联系。
领事区域: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四、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办事处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7号森茂大厦3楼
电话:0411-83704077
传真:0411-83704066
电子邮件:ryojikan@dljapan.com(办事处不受理关于签证询问的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受理签证),15:00~17:00(发给签证)
(关系到生命的人道申请,以上时间以外也可受理。)
文化室开放时间:9:30~12:30,13:30~17:00
领事区域:大连市
五、日本驻重庆领事馆
地址:重庆市中区邹容路68号大都会商厦37楼,邮编:400010
电话:023-63733585
传真:023-6373358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45~12:30,13:30~17:30;
签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45~12:00(申请),14:00~16:45(签发)
新闻文化厅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8:45~12:30,13:30~17:30
注:前往领事馆办事时,必须随身带来身份证,在门口出示。
领事区域: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六、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一座46楼及47楼
电话:0852-25221184
传真:0852-28680156
办公时间:
一般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3:30~17:45
签证部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15~12:00,13:30~16:45
香港领事馆签证部
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第一座46楼
电话:0852-25221184
传真:0852-25360881
办公时间:9:15~12:00,13:30~16:45
香港领事馆广报文化处
电话:0852-25221184
传真:0852-28455360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
领事区域:香港、澳门
七、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颐中皇冠假日酒店6层(临时地址)
由于该领事馆于2009年1月1日开馆,目前尚没有官方网站
领事区域: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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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