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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探亲访友签证(广州)

波兰国旗
  • 所属洲:
  • 欧洲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250
  • 工作日:
  • 7-15
  • 停留期:
  • 按申请
  • 入境次数:
  • 单次
  • 是否面试:
  • 本人递交提前预约
领区划分:广东、海南、广西为广州领馆受理;成都领区: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为上海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注意事项

受理范围:
1. 按户口所在地:广西省,广东省,海南省为广州领馆受理;上海市,福建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为上海领馆受理;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云南省为成都领馆受理;其他地区为北京领馆受理
办理需知:
1. 此签证需网上预约时间递交申请,广州领区递交申请的申请人,户口不属于广州领区,必须提供生效6个月的居住证/居住证明+近两年的社保记录(2选1)方可递交。
2.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等资料可以先提供复印件,但面试当天需带上原件。3. 波兰领馆要求不低于出发前15天递交申请资料,否则需要委托代交者签风险声明。
4. 签证申请递交后,领馆有可能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到领馆面试,或者进行电话调查,请确保申请人本人的手机以及在职证明上预留的电话有人接听,否则领馆有可能拒签。
5. 材料都是每人一份,不能共用,且材料不能装订。
6. 商务申请邀请方必须是波兰公司,最多只能申请一年多次。
7. 12周岁以上未成年申请人不需父母陪同,但要父母双方在申请表上签名;12周岁以下的申请人可由父母代交。59个月有有效指纹记录的申请人可以代交,代交后领馆有可能会要求补录指纹,具体以领馆通知,请申请人积极配合。

波兰探亲访友签证所需资料 打印所需资料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暂住证明资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签发日期需超过三个月,如无法提供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由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要超过三个月。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其他关系证明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往来证明文件:如,照片,信件,聊天记录等
    在职证明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由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
    单位资质证明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需注明访问目的,逗留时间,与申请人的关系。停留期间的居住地址与费用支付以及其它有关申请人在波兰访问停留的信息。需由邀请人亲笔签名(邀请信需在近期6个月内出具)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建议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官方邀请函
    波兰邀请人向移民局申请颁发的官方邀请函(Zaproszenie) (扫描件和传真件会影响申请进度)内容为英语或者波兰语。--------邀请信需伟最近六个月签发的
    邀请人身份证明
    如邀请人为波兰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波兰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邀请人接待证明
    1、如邀请人已工作,请提供单位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最近3-6个月的近期银行流水单等如申请者的费用由邀请方支付,一定要提供邀请方的资产证明(如邀请人为学生,提供父母固定收入证明么)
    2、如申请人居住在邀请人家中,提供邀请人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活期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3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3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3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定期资金证明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定期资金材料作为辅助,例如定期存折、定期存款单等,资金存入时间建议超过6个月或以上。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提供邀请方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暂住证明资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其他关系证明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往来证明文件:如,照片,信件,聊天记录等
    无业人群证明资料
    居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待业证明或者家庭主妇证明。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需注明访问目的,逗留时间,与申请人的关系。停留期间的居住地址与费用支付以及其它有关申请人在波兰访问停留的信息。需由邀请人亲笔签名(邀请信需在近期6个月内出具)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建议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官方邀请函
    波兰邀请人向移民局申请颁发的官方邀请函(Zaproszenie) (扫描件和传真件会影响申请进度)内容为英语或者波兰语。--------邀请信需伟最近六个月签发的。
    邀请人身份证明
    如邀请人为波兰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波兰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邀请人接待证明
    1、如邀请人已工作,请提供单位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最近3-6个月的近期银行流水单等如申请者的费用由邀请方支付,一定要提供邀请方的资产证明(如邀请人为学生,提供父母固定收入证明么)
    2、如申请人居住在邀请人家中,提供邀请人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无业人群资金证明
    请提供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出资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3万,请提供出资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3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提供邀请方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结婚证明资料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暂住证明资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退休证
    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退休证明
    没有退休证,请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内退证明,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其他关系证明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往来证明文件:如,照片,信件,聊天记录等。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需注明访问目的,逗留时间,与申请人的关系。停留期间的居住地址与费用支付以及其它有关申请人在波兰访问停留的信息。需由邀请人亲笔签名(邀请信需在近期6个月内出具)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建议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官方邀请函
    波兰邀请人向移民局申请颁发的官方邀请函(Zaproszenie) (扫描件和传真件会影响申请进度)内容为英语或者波兰语。--------邀请信需伟最近六个月签发的
    邀请人身份证明
    如邀请人为波兰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波兰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邀请人接待证明
    1、如邀请人已工作,请提供单位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最近3-6个月的近期银行流水单等如申请者的费用由邀请方支付,一定要提供邀请方的资产证明(如邀请人为学生,提供父母固定收入证明么)
    2、如申请人居住在邀请人家中,提供邀请人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退休人员资金证明
    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退休金对账单或退休金账单余额不足3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3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3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提供邀请方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其他关系证明
    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往来证明文件:如,照片,信件,聊天记录等。
    医学出生证明
    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学校证明
    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个人基本资料
    未成年人的申请表格需要由父母双方签名。
    学生公证资料
    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2、出生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例如未成年人为领养),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4、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5、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
    6、父母离婚且一方失去监护权的,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法院判决书。
    成年人公证资料
    1、与经济依附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已认证(如与经济依附人是亲子关系,亦可提供已认证出生公证代替)
    学生父母或配偶资料
    1.如申请人未婚无经济能力,提供父母亲在职证明,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姓名,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申请人此行费用由谁支付。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注明签名人职务,姓名)
    2、如申请人已婚无经济能力,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要求如上)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需注明访问目的,逗留时间,与申请人的关系。停留期间的居住地址与费用支付以及其它有关申请人在波兰访问停留的信息。需由邀请人亲笔签名(邀请信需在近期6个月内出具)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建议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官方邀请函
    波兰邀请人向移民局申请颁发的官方邀请函(Zaproszenie) (扫描件和传真件会影响申请进度)内容为英语或者波兰语。--------邀请信需伟最近六个月签发的。
    邀请人身份证明
    如邀请人为波兰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波兰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邀请人接待证明
    1、如邀请人已工作,请提供单位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最近3-6个月的近期银行流水单等如申请者的费用由邀请方支付,一定要提供邀请方的资产证明(如邀请人为学生,提供父母固定收入证明么)
    2、如申请人居住在邀请人家中,提供邀请人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学生资金证明
    1.如申请人未婚,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父母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建议3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该材料如有,必须提供)
    2、如没有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工资账单余额不足3万,请提供出资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建议3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申请人已婚,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要求如上)。
    辅助资产
    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提供邀请方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 个人资料表
    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
    相片
    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若有请提供)
    户口本
    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
    暂住证明资料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暂住证/居住证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
    1、经外交部认证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的出生公证或监护人关系公证原件(例如未成年人为领养)(以上2选1);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不随行同意公证书原件,并经外交部认证,
    3、上述公证书的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4、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死亡证明公证书,
    5、父母离婚且一方失去监护权的,提交经外交部认证的法院判决书。
    医学出生证明
    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
    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个人其他资料
    未成年人的申请表格需要由父母双方签名。
    未成年父母资料
    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姓名,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相关负责人签名,注明签名人的职务,姓名。
    外方邀请函
    探亲访友请提供邀请信原件,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需注明访问目的,逗留时间,与申请人的关系。停留期间的居住地址与费用支付以及其它有关申请人在波兰访问停留的信息。需由邀请人亲笔签名(邀请信需在近期6个月内出具)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建议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
    官方邀请函
    波兰邀请人向移民局申请颁发的官方邀请函(Zaproszenie) (扫描件和传真件会影响申请进度)内容为英语或者波兰语。--------邀请信需伟最近六个月签发的
    邀请人身份证明
    如邀请人为波兰公民,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波兰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居留许可复印件。(如邀请人是学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邀请人接待证明
    1、如邀请人已工作,请提供单位收入证明、纳税证明,最近3-6个月的近期银行流水单等如申请者的费用由邀请方支付,一定要提供邀请方的资产证明(如邀请人为学生,提供父母固定收入证明么)
    2、如申请人居住在邀请人家中,提供邀请人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未成年人资金证明
    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3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工资卡余额不足3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3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机票预订单
    请提供与行程时间一致的机票预订单,内容需为英文,须有申请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请勿在未获知签证结果就先行购买机票。
    住宿安排
    1、如邀请方提供住宿,提供邀请方的住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2、如申请人自己负责住宿,请提供覆盖整个行程的英文酒店确认单,真实预订,并显示每一位入住人的姓名(与护照拼音一致)。 (注:酒店单必须是单独一份材料,需与其他材料分开)
    国际医疗保险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在覆盖整个申根区行程时间上往后加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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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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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类型:
  • 波兰旅游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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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证类型:
  • 波兰商务签证(广州)
  • 有效期:
  • 使馆批
  • 参考价格:
  • 1249

波兰探亲访友签证办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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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旅签证中心为客户所提供的所有签证服务类别,均属于协助办理性质。您的签证申请是否成功,完全由该国的签证官根据您递交的申请材料独立判断,本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的干预或交涉;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都不承担由签证申请结果而导致被追 溯任何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3. 资料的真实性是使领馆审核的最关键的因素之一,请申请人确保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 如因您提供的任何用于签证的材料、信息等不准确或互斥造成的签证问题,我司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我社工作人员的为失误造成的签证问题,我社承担签证费、服务费、快递费及相关签证实际交易金额的一倍赔偿,不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责任。
4.国旅签证中心在收取申请人资料后,经二次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保留作出不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决定的权利;
5." 工作日"为使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不包括您寄件到我公司和我司核查签证资料及递交领馆过程所需要的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政治干涉、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 则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的情况;本网站相关的处理时间信息仅供参考,非法定承诺;请您待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出机票或与酒店确认付款,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国旅 签证中心不承担签证以外其它费用。
6.有关签证资料上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供参考而非法定承诺,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
7.使馆保留要求申请人补资料或要求申请人前往使馆面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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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收到护照及签证后,请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名字、证件号码等其它信息,以防领馆工作人员意外录入错误影响您的出行!如有误请及时我司工作人员处理!
关于快递特别说明:
为保证证件及资料的安全,我司建议您上门交、取您的护照及签证办理的相关资料!如您同意选择通过快递方式递交、取回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则表示您授权我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公司(快递公司的)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可。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或其他问 题,由第三方公司(快递承运方)对您进行负责,我公司不予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

波兰探亲访友签证办理方式

上门办理: 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我公司递交波兰探亲访友签证资料; 查看公司交通指南
邮递办理: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邮递的方式,将资料快递至我单位,邮递办理波兰探亲访友签证; 查看邮寄资料须知。
邮递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彩田南路3001号彩福大厦4层B103. 收件人:请填写与你联系的经办人。

波兰探亲访友签证办理流程

1、在中国国旅签证中心网站右上方的搜索框中,输入或者点击目的地国家中文名字,如:波兰,点击搜索后,您可以查看波兰探亲访友签证最新信息。通过在线客服或者致电400-877-3797咨询了解波兰探亲访友签证的最新动态,如近期签证资料是否 有变动、近期波兰探亲访友签证大使馆受理时间等
2、准备签证资料
根据我方提供的清单,准备齐全波兰探亲访友签证资料,扫描或者拍照通过邮箱、微信等方式提交我方客服预审,纠错。
3、递交签证资料/交纳签证费用
你可以通过快递邮递或者上门将资料直接递送至我公司与您一对一服务的客服。缴纳相关签证费用。
4、使馆受理签证申请
当收到您的波兰探亲访友签证申请资料和费用后,当日整理和审核签证材料,尽快安排外勤人员递交签证申请
5、全程跟踪、查阅最新签证结果,并及时通知客户办理进度。
6、获取签证结果,返还您的护照

波兰使馆信息(以下信息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如遇领馆地址、电话信息变更,恕无法实时更新)

    作为欧洲的发达国家,波兰也是中国国人喜欢去的地方,波兰签证作为入境的第一道关卡,显得尤为重要。一般来说,去波兰一般是旅游或商务考察者居多,只能在该国作短期逗留,在固定的时间内就得离开波兰。上海领区的申请者都很想知道波兰驻上海总领事馆的联系方式,下面就由小编为你列出来,不过一般很难打得通,要有心理准备哦。

 

下面是波兰驻上海总领事馆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建国西路618号

    邮编:200031

    电话:(008621) 6433-9288

    传真:(008621) 6433-0417

    电子信箱:cgpl@polandshanghai.org

    它负责的领区有上海、安徽省、福建省、江苏省和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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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更新时间:2024-11-22